關于深入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集中攻堅“大排查大檢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陜建質發〔2021〕16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西咸新區規劃和住建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一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為落實省政府領導批示要求,堅決遏制事故多發態勢,按照省安委會《關于印發2021年工作要點的通知》(陜安委〔2021〕4號)要求,省廳決定2021年度為三年專項整治集中攻堅階段,深入推進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集中攻堅“大排查、大檢查、大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來陜考察重要指示和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省委十三屆八次全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兩個至上”,立足“兩個大局”,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持續開展安全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推動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
二、工作目標
以確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為目標,進一步強化重大風險源管控力度,以大中型公共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住宅工程、十四運場館配套設施及周邊在建工程為重點,對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專項排查整治,防范和化解建筑施工領域重大風險,遏制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降低和減少一般傷亡事故。
三、工作內容
(一)工作范圍
對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二)重點對象
以“二類企業、二類工程”為集中攻堅對象。二類企業是指2020年以來發生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2020年以來在住建部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并停工整改或通報批評的企業。“二類工程”是指有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建筑工程;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的文明施工水平差、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的建筑工程。
(三)排查重點
要突出抓好防觸電、防墜落、防坍塌“三防”專項行動,加強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空防護、腳手架搭設、大型機具、施工電梯、施工機械的安全管控,嚴格危大工程和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緊盯地下有限空間作業、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等重點部位環節的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抓好以下內容:
(1)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是否建立健全覆蓋所有崗位的“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明確責任范圍和責任內容。重點防止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全面落實的問題。
(2)安全教育培訓。企業教育培訓制度是否建立、作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員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是否嚴格落實等情況。重點防止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匱乏、安全意識淡薄的問題。
(3)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施工負責人對相關管理人員及施工作業人員安全技術交底情況。重點防止交底內容針對性及操作性不強,野蠻施工的問題。
(4)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及執行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和”兩個清單”建立情況,安全隱患整改“五落實”及閉環管理等情況。重點防止安全隱患大排查“走過場”的問題。
(5)專項施工方案。檢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方案審核論證審批等情況。重點防止住建部37號令未嚴格落實的問題。
(6)現場安全管理。檢查對分包單位帶班管理、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洞口及臨邊防護、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重點提升工程項目本質安全生產的水平。
四、工作安排
從即日起至6月30日,省、市、縣住建部門立即行動起來,全面開展安全隱患專項排查。
(一)全面開展大排查
縣(區)住建部門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清單,項目經理要對隱患排查和整改清單簽字背書。縣(區)住建部門要逐一檢查項目經理簽字背書情況。
(二)迅速開展大檢查
縣(區)部門要嚴格落實省廳《關于實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通知》(陜建發﹝2020﹞266號),建立網格化項目臺賬,四級網格員要深入到工程項目全面開展檢查,確保應查盡查。縣(區)住建部門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三級網格長要按照分工履職盡責,對包抓的網格逐一檢查,并要嚴格按照省廳網格化監管規定的頻次落實并形成記錄。
市級部門由分管領導帶隊對所包抓的縣(二級網格)采取明查暗訪、隨機抽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開展現場督促檢查,重點檢查網格化監管落實情況,抽查項目不少于項目總數的10%。市級部門分管領導的檢查要形成記錄。
(三)嚴肅開展大整治
市、縣(區)部門要督促責任主體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立即整改或處于嚴密有效監控之中,堅決杜絕事故發生。要嚴格落實掛牌督辦制度,確保發現一個、整治一個、銷號一個。對有關責任主體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省廳將對各市(區)落實“網格化”監管情況進行督導調研,對四級網格管理、二級領導包抓的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對未開展“網格化”監管的市(區)將嚴肅批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各市(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和任務,出臺實招實策,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二)加強督導檢查,深化隱患治理。各市(區)要加強對所轄區(縣)的督導調研力度,確保壓力層層傳導,實現省、市、縣三級同頻共振;要督促企業對重點整治內容進行“地毯式”排查,切實做到隱患治理“無縫隙、全覆蓋、零容忍”。
(三)強化安全執法,突出責任追究。在實施“網格化”監管中發現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的非法違法項目,應當依法責令停工,并逐級上報至縣(區)住建局(二級網格),對無規劃、土地手續等違規行為移交給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
各市(區)應于2021年6月30日前報送相關工作開展情況。
2021年4月23日